2013年4月20日 星期六

未上市股票繼承與過戶相關問題該如何辦理? 解惑~ 2012/04/19

分類:@稅務相關
 
問:未上市股票繼承問題?   股票繼承過戶 未上市股票繼承問題?
我父親過世2年多,但是最近才發現有幾張股票還沒過戶1.請問現在可以過戶嗎?  2.繼承需要繳稅嗎? 準備什麼資料去辦?要去哪裡辦?
以下資料提供僅供參考:
一 .過戶問題:
1.由於上未掛牌興櫃因此尚無上市(櫃)規劃,不過過戶後您可選擇未上市盤商幫您進行交易。
2.接著為您解答股票繼承的困惑,在股票背面一定會印有股務代理的券商印章,您看是那家證券商代理的,打電話到那家證券公司承銷部詢問,並說明你所持有的是那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如果沒有股務代理公司的話,您就打電話到該家股份有限公司的總公司,轉接股務代理部洽詢,他們都會有專人向您說明程序及所需資料。 以下我先提供你股票繼承過戶所需資料及辦法一、股東死亡由其法定繼承人向發行公司申請,將被繼承人股票過戶豋記為繼承人所有,謂之繼承過戶。 二、繼承人應檢附之文件及其內容如下:(1) 繼承人之印鑑:留存於公司股票登記之印鑑。 (2) 繼承人的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所有法定繼承人均須備(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時,應加法定代理人之國民身分證或戶政事務所發給之印鑑證明書);外國繼承人其居留證、護照或經當地國我駐外單位驗證或由當地法院或政府機構出具證明或經當地國法定公證機關驗證之身分證明文件。 繼承人委託他人辦理者,受託人應為本國國民,且另須提示受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委託書。 繼承人為大陸地區之人民應檢具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繼承關係證明文件暨大陸當地公證機關出具之繼承關係公證書或證明文件,該繼承人如限於身分特殊或其他原因不能親自來台辦理,應出具經合法認定委託書,委託台灣地區第三人代為辦理。 (3) 被繼承人股票:包括死亡日前取得之股票及死亡後已領取之全部股票。 (尚未過戶之股票應檢附股票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付清單)(4) 繼承系統表:由繼承人參酌民法第1138 條至1140 條「繼承順序及代位繼承」規定列填,並簽章,且應註明「如有偽報、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到損害時,繼承人願負損害賠償及有關法律責任」。 (5) 股票繼承人現在部份戶籍謄本(6) 遺產分配協議書(由法院裁定者,檢附法院裁判書):繼承人有數人時,其應繼分依民法繼承編應繼分規定分配者,填具全部繼承人股份分配同意書;由法院裁判者,檢附法院裁判書。 (7) 稅捐機關出具之遺產稅繳清或免稅證明書正本: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核發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 j檢附正本加蓋〝過戶〞訖後再行歸還k繼承人應向稅捐機關申報被繼承人截至死亡日之持有股數(持有股數可先向股務代理公司查詢)再由稅捐機關核發。 三、如尚有未領之股票或現金股利,可向本公司查詢。 四、以上用紙之證明文件,連同全部股票及繼承人之印鑑齊全後一併臨櫃或郵寄至股務代理公司辦理。 參考資料 資深證券分析師
如您有任何未上市股票、未上市股票交易、未上市股票買賣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 龔小姐:0930-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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